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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纳植物园“十一五”三个基建项目顺利通过中科院验收

发布时间:2014-04-17
来源:园区建设管理处

415,由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组织的验收专家(武汉分院组成)对版纳植物园十一五基建项目进行了验收。三个验收项目分别为“生物能源及保护生物学综合研究平台”、大门景区科普及服务管理设施、勐仑小区流动公寓建设项目。验收专家组由中科院武汉分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李衡任组长,由武汉植物园党委书记罗志强、武汉岩土所汪大国、武汉水生所党委胡征宇、院条财局高级会计师赵国华、武汉情报中心副馆长王卫兵等一行20人组成。版纳植物园园党委书记、园副主任李宏伟,园主任助理、园纪委专职副书记殷寿华,园主任助理、国有资产处处长胡华斌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参加验收会议。验收会议由武汉分院李衡主持。

验收汇报会上,版纳植物园李宏伟代表单位通过《园歌》、三个基建项目情况汇报PPT向与会专家介绍了版纳植物园单位概况、三个基建项目立项、前期手续办理、规划设计理念(思路、做法)、建设开工手续、项目招投标、施工过程与监督管理、领导视察、竣工验收、投资结算、工程审计、财务审计、后期手续办理与备案、项目获奖情况、投入使用后的运行情况及发挥效益、项目建设经验总结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汇报。

随后,验收专家分使用管理与建设成效专业组建安专业组对三个项目实物(体)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其中重点对屋(墙)面、楼梯、电梯、配电室、水泵房、消防设施、空调机房等进行细致检查;“财务专业组”对项目投资、支出、审核、审计等进行重点检查;“档案专业组”对项目立项目、建设过程资料、竣工图纸、技术档案、管理档案的相关文件进行仔细检查。

验收专家组经过近一天时间,对三个基建项目通过听取汇报与询问、项目实体检查、财务资料与档案资料的核查后形成各专业组意见和项目总验收意见。最后,验收组专家一致认为:项目严格执行了建设法人负责制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建全、规范;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空调、电梯等系统经三年多使用,运行正常,满足使用要求;建设单位认真执行了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设置账簿,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在财务管理上,能够认真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控制了建设规模;建设单位配备了专人进行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档案卷宗。建设项目已按国家批复要求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实现了建设目标,满足了功能使用要求,三个项目均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验收。

验收过程中,专家们对版纳植物园“生物能源及保护生物学综合研究平台”的规划设计理念、建成后效果、过程管理方式和本次验收工作准备等给予了好评。

科研中心屋面与楼梯检查

科研中心配电房检查

科研中心室外工程检查

大门景区科普服务设施检查

小区流动公寓检查

本文作者:李德飞

责任编辑:李德飞_151c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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