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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计量院对中心实验室测量仪器设备进行周期性检定/校准

发表日期:2019-07-15  易子月  打印  放大 缩小  【关闭

  按照实验室《质量手册》的要求,为保证实验室检测工作的科学、准确,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影响的所有仪器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都必须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并在其有效期内使用,以确保其量值可追溯到已有的国家计量基准,确保实验室的量值准确可靠。  

  711日至712日,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工作人员按照《ISO/IEC17025:1999校准和检验试验室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对公共技术服务中心中心实验室的17台仪器设备进行了周期性的检定/校准。在计量院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检定/校准工作按时完成,经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均达到要求,检定结果为“合格”。  

  此次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为:7台电子天平,4台电热鼓风干燥箱,箱式电阻炉,高压蒸汽灭菌器,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酸度计(PH),电导率仪,全谱直读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离子色谱仪。另外,实验室连续流动分析仪的3种滤光片、数字温湿度计、M1等级砝码及E2等级砝码、4支移液器也送往省计量院进行检定/校准。  

  此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校准,确保了实验室分析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更好的检测服务提供了保障。 

  工作人员检定/校准电子天平  

  工作人员检定/校准酸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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