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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计量院对中心实验室测量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准
发表日期:2018-08-01 曹力 打印 放大 缩小 【关闭】
7月27日,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理化所工作人员按照《ISO/IEC17025:1999 校准和检验试验室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对中心实验室的测量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在计量所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检定/校准工作按时完成,所有待检定/校准仪器设备均达到要求,检定结果为“合格”。
此次参加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为: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酸度计(PH计),电导率仪,全谱直读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离子色谱仪,元素分析仪(MAXCN),总有机碳分析仪(TOC),热值分析仪。另外,实验室2台连续流动分析仪的滤光片也送往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进行检定/校准。
此次实验室通过测量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确保实验室分析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更好的检测服务提供了保障,为申请中国科学院检验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做好充分的准备。今后,实验室将按相关标准保持这些设备的周期性检定,通过建立适当测量标准的溯源来保证测量的可信度。
工作人员检定/校准酸度计(PH计)和电导率仪
工作人员检定/校准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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