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通知
各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通知,我园2024年秋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该工作有序地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7月26日前:学生提交答辩申请
2. 7月27日-8月7日: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论文规范性及创新性审核、论文评阅等
3. 8月8日-8月18日:组织答辩
4. 8月23日前:学生填报学位系统
5. 9月30日前:学生提交存档材料
二、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各环节要求
学位论文撰写须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各学科群学位论文撰写要求》(附件2)。“在学培养”和“学位授予”相关文件参加“研究生站”(https://www.xtbg.ac.cn/yjsjy)相关栏目,毕业答辩相关表格见研究生站“下载中心”。网上材料均需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SEP教育业务管理平台填写,流程如下:
1.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业务管理平台(http://sep.ucas.ac.cn/);
2.选择“培养指导”系统;
3.选择“个人信息维护”,进行个人信息维护;
4.选择“课程”,检查课程学分是否达到要求;
5.选择“成果”,维护论文发表信息;
6.选择“实践”,维护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
7.选择“论文”,维护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答辩申请、论文格式检测、论文查重和答辩申请。
(一)答辩申请资格审核(7月26日前完成)
1.必修环节自查
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网上信息已全部填写完成,学分已修满。
硕士学位的课程学分与必修环节要求按照《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规定执行。博士学位的课程学分与必修环节要求按照《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执行。
2.论文格式审查
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业务管理平台”-“培养管理”-“论文格式审查”版块,提交学位论文,根据系统反馈的审查结果修改完善论文格式,并提交导师审核。
备注:论文格式审查系统可能会出现检测错误。系统自动审查功能仅作为辅助工具,请大家严格参照通知附件中的《各学科群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规范论文格式。
3.论文查重
凡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均应通过SEP系统进行学位论文查重,学生有两次机会进行论文查重(两次查重均不通过者,需单独联系研究生处)。
4.提交网上答辩申请
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业务管理平台”-“培养管理”系统填写答辩申请,上传经导师修改定稿的学位论文(该版本将直接用于论文评阅,请务必认真检查后提交),点击“请求指导”发送给导师并提醒导师登录系统审核,及时查看导师审核状态。答辩申请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才会进入研究生处审核环节。
学生在答辩申请中,通过“上传用于双盲评阅的论文”栏目上传的论文,需隐去论文中涉及学生本人、导师及所在学科组相关信息的内容,如:封面中的学生姓名、导师姓名及培养单位信息,论文致谢部分、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作者简介等。“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栏目中需隐去文章题目,但需注明文章发表的期刊名称、影响因子、篇数、作者排名、发表状态(已发表/已正式接收)。
5.提交纸质材料
(1)《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学位论文查重及提交评阅确认书》1份
(2)用于申请学位的发表论文首页或由导师签署“论文已正式接受”并手写签名的接收函复印件(一式15份)。
根据《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论文第一作者和学位申请人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其他署名单位必须包括“中国科学院大学” 。
(二)论文评阅(8月7日前完成)
学位论文评阅人由园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评阅人。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处按相关规定负责送审,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及有关材料须经研究生处保密处理后转发学位申请人及导师,整个送审过程学位申请人及导师不得参与。
我园论文送审全部采用线上送审,请各位预毕业学生于截止日期前维护培养系统信息,否则无法进行论文送审步骤。学生可通过教育业务管理平台的“论文评阅”栏目,实时查看评阅结果。
(三)论文答辩(8月8日-8月18日完成)
论文评阅通过后,方可筹备答辩工作,否则答辩无效。
学位论文评阅人一般应参加该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我园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
1.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答辩时间由答辩秘书联系确定,并将确定后的答辩时间和答辩专家信息(姓名、单位、研究方向和专业技术职称)提前5天报至研究生处。
2.答辩秘书准备档案袋和答辩专家邀请函,将邀请函和5份学位论文(已根据函评意见修改的版本)送给五位答辩专家,要求提前5天。
3.答辩人和答辩秘书准备材料:
(1)答辩人简介(1份,答辩开始时导师介绍答辩学生情况)
(2)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供答辩专家传阅)
(3)在学成绩单(复印件1份,供答辩专家传阅)
(4)答辩人根据模版在答辩前草拟《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中的“答辩委员会决议”,经导师审阅修改后,学生把电子版发给答辩秘书
(5)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1份,SEP系统填写完整后生成打印)
(6)劳务费领款单(须使用我园财务统一的领款单,分本单位专家和外单位专家,请答辩秘书准备)
▲注: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答辩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
4.研究生处准备材料:
(1)时间安排表(5份)
(2)答辩程序(1份)
(3)《答辩表决票》(5份)
(4)答辩现场横幅
▲注:答辩结束之后:1.学生登录“培养系统”维护“论文答辩”中“学位论文答辩”信息。2.所有答辩材料由答辩秘书或学生本人按照“答辩后提交材料清单”整理之后,统一上交至研究生处。
(四)学位申请(8月23日前完成)
登陆“学位申请系统”:
1.进入各页面,点击“同步数据”选项后,认真检查所有信息是否完整。若信息不完整,请根据网页右上角红色字提示,到相关系统中完善信息后,点击同步数据,将更新后的信息同步到学位系统中。
2.重新上传按照论文评阅人及答辩评委要求修改过的最终版论文,且与提交的纸质版保持一致。特别提醒:论文中的《论文原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授权使用声明》确保是已签字的扫描页。上传格式为PDF文件,请不要设密码控制,亦不得上传压缩格式文件。有关填报字段及工作流程见“学位管理系统”内的操作说明。
3.填报中,要求所填信息完整、准确且与纸质材料一致,确认无误后,在“学位管理系统”中点击“信息确认”按钮提交,再到研究生处提交各项存档纸质材料。
4.提交2本纸质论文用于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审核,同时附pdf电子版一份,以“论文名(学号_姓名)”命名,发送至biye@xtbg.ac.cn。
(五)提交存档材料(9月30日提交)
1.正式论文(已经按评阅专家、答辩评委意见、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修改过的最终版论文)6本。
2.《研究生登记表》原件1份(从学籍系统下载打印后签字。转博生需提交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的登记表各1份,表中日期统一为入学时间)。
3. 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单1份。
4.《论文评阅书》原件(每位评阅人原件1份)
5.《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原件1份(网上系统填写完整后生成打印,表中照片栏采用黑白打印或打印后粘贴均可,首页需签字)。
6.《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完整原件1份,包括《论文答辩表决票》原件(每位答辩委员原件1份),此份材料不要装订。
7.《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表》原件1 份(网上下载表格填写,不可自制表格)。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交《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工程实践登记表》原件1份。
8.《毕业登记表》原件1份(表中照片栏采用黑白打印或打印后粘贴均可,表中日期统一为毕业日期。请注意:(1)第5页的导师对毕业生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的鉴定由申请人导师填写并签名;(2)第5 页实验室(学院)鉴定由申请人所在研究室主任填写并签名)。
(请注意:2-8项材料需扫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iye@xtbg.ac.cn)
9. 学位论文全文和中英文摘要PDF和WORD电子版各一份1 份和毕业答辩 PPT 电子版 1 份。
10. 学位论文答辩时个人答辩照片 1 张、与导师合影 1 张、与全体评委合影 1 张、 个人生活照 1 张电子版
(请注意:以上第9和第10两项需用光盘刻录在一起后和其他毕业材料提交)。
11. 离园手续表,在外网-研究生教育-服务指南下载。
12. 其他材料如开题报告评分表、中期考核评分表如有可一并提交(非必须)。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好交给昆明分部研究生处王雪琦。
三、注意事项
1.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发布学生科研成果署名有关规定的通知》(校发学位字〔2017〕23号)规定:自2018年1月起,凡申请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的学生,其申请学位的有效科研成果必须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否则不受理其学位申请。署名标注顺序由其导师决定。本规定发布之前已获得的科研成果在学生申请学位时由各培养单位进行认定。
2.请毕业申请人在提交学位论文之前提前阅读学位申请文件,明了具体要求。(毕业具体要求参考附件3.《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请在附件中进行下载并仔细查阅)
3.本次学位论文送审将采用盲审的形式进行,具体答辩时间待评阅意见返回后由研究组确定。导师在“论文提交评阅确认书”上可推荐评阅专家,研究生处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专家。
4.由于毕业电子注册、学位申报均按国科大规定的批次进行,不能按时完成并提交学位论文的,不接受相应批次的答辩、毕业和学位申请。请拟在此次完成毕业答辩和学位申报的研究生,按照以上截止时间及工作安排做好准备。
5.请毕业生于答辩前自行到新华社进行信息采集和拍照(每周二至周天),并将纸质版照片交到研究生处(截止日期:2024年7月26日),以用于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办理 。
联系方式:
园部电话:0691-8716080,联系人:刀乙航
分部电话:0871-65160966,联系人:王雪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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