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推荐中科院优博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选标准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并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对该学科的科学研究起到重要作用;
3. 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内同类领域的领先水平或国际同类领域的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4.论文符合各学科的学术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能突出反映论文作者学风严谨、具有很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5. 对于涉及博士学位论文核心内容的学术成果,须同时有国科大的署名。
二、初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在国科大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推荐参评,每个培养单位最多推荐5篇。院优博论文的评选不接受下列博士学位论文: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学术期刊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学术论文未署名中国科大或国科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三)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两类。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2023年度院优博电子材料的报送工作统一在 “中国科学院智慧教育网”(http://www.iedu.cas.cn/)中的奖项管理系统进行。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14:00。
首先需由学生在系统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再推荐至培养单位,最后由培养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国科大培养与学位部。
具体操作步骤请详见 “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填报手册”(附件1)
特别注意: 论文申报表中的“作者攻博期间及获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代表性成果”一栏,每篇论文限定仅可填报3项。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1本,请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
2.《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一式1份。证明材料只提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请在纸质材料正面粘贴打印《院优博论文评审材料封面》(附件3)。
纸质材料请于2023年4月1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处王雪琦。
四、注意事项
(一)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院优博的评选、推荐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推荐材料,保证所推荐论文符合学术道德规范。各研究所对所报送的材料应仔细检查、核对,确保报送材料的一致性,使其能准确、真实地反映出所报送的学位论文质量。
(二)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表、论文中英文摘要格式、作者简况表三类表格的样式见(附件4-6),请按要求在奖项管理系统中填写,不要空项,可根据需要填报后从系统下载。
(三)需特别注意:《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表》中,代表性成果应填写候选人在攻博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代表性成果;成果查询信息栏应填写论文检索号、国际标准书号(ISBN)、专利号、获奖证书号等,填写“检索号”时,若论文被SCI、SSCI、EI、A&HCI检索,则填写论文检索号,否则填写刊物的出版年期。
(四)“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填报手册”的导师和学生使用部分见(附件1-2),请培养单位的导师和学生参考使用。
联 系 人:周双云 王雪琦
联系电话:0691-8713880 / 0871-6516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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