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科〔2019〕19号)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发学字〔2014〕6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园2022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的主要测算依据为各研究所2021年10月教育统计的在学人数。我园分配名额为:博士1人,硕士3人。
二、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报名
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10月30日前提交至所属实验室(中心)秘书,经实验室(中心)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人员申请材料于2022年11月2日交至研究生处,再由研究生部组织园评审委员会评选。
联系人:王雪琦、周双云
联系电话:0691-8713880、0871-65160966
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要获得优秀学生资格。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二)填表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4.“评审情况”由各单位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填写,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5.“研究所意见”由各单位填写,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中国科学院大学意见”由国科大统一填写和盖章。
7.硕博连读学生应根据申请获奖类别填写学习阶段和学号,获博士奖学金的填写博士学号,获硕士奖学金的填写硕士学号。
8.上报材料一律使用原件。
二、系统填报
经园评审委员会评选通过的同学,于2022年11月5日前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在“奖助系统”中的“国家奖学金”奖项中,通过系统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的推荐和数据报送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1.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校对本人信息,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本次申请不需提交纸版申请表,请务必确保系统内申请信息填写认真全面、细致无误。
2.请申请学生的导师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可以在国家奖学金奖项中看到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点击“审核申请”,填写推荐意见后,点击同意推荐。
3.研究生管理老师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点击“奖项申请”国家奖学金项目的“审核”,查看申请学生的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推荐报送”提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各研究所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各项工作。
(二)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做好评审工作。
各研究所要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成立相应评审组织,制定本单位评审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优秀质量。各单位在推荐参评学生时,要避免以论文作为单一评价依据,应以其代表性成果和学术水平、科学价值、社会贡献等为主,注意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优化综合评价推荐机制。各单位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再要求提前公示,原则上参评学生的导师不能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参与评审。
(三)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各研究所要在评审过程中引导广大同学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致研、积极向上的热情;要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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