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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科学院大学教师教学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2
来源:研究生处

各有关导师: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教师教学奖励评选办法》(校发教字〔2021152号)(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启动教师教学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及国科大名额 

2022年李佩教学名师奖:评选3名(其中文科类专业最多1名)。  

2022年李佩优秀教师奖:评选20名。  

2022年朱李月华优秀教师奖:评选100名。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条件:  

1.“李佩教学名师奖”和“李佩优秀教师奖”面向长期投身在学校本科生教学或研究生教学一线的授课教师,“朱李月华优秀教师奖”面向学校研究生教学一线的授课教师;  

名师奖均须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优秀教师奖均须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 2022年李佩教学名师奖的候选人,截至2021-2022学年(含),教务系统应有10学年及以上的授课数据,且2019-2020学年至2021-2022学年连续授课(非讲座类)的平均实际学时不少于50学时/学年,目前仍从事教学工作;或经与教师本人确认,各单位可证明候选人在本单位具有20学年及以上的授课经历,2017-2018学年至2021-2022学年至少有3学年授课(非讲座类)。  

3.2022年李佩优秀教师奖的候选人,截至2021-2022学年(含),教务系统应有5学年及以上的授课数据,且2017-2018学年至2021-2022学年至少有3学年授课(非讲座类),授课学年内的平均实际学时不少于25学时/学年,目前仍从事教学工作。  

4.2022年朱李月华优秀教师奖的候选人,截至2021-2022学年(含),教务系统应有5学年及以上的授课数据,且2017-2018学年至2021-2022学年须至少有3学年授课(非讲座类),每学年至少有一门课程的实际授课学时不少于该课程总学时的1/4,目前仍从事教学工作。  

5.出现师德失范行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学术诚信不端的教师不得推荐至各类奖项;出现过教学事故的教师,自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推荐至各类教师奖项。  

6.本年度不评选“唐立新教学名师奖”。 

要求:  

1.同一申请人在本评奖年度只可申报一个教师奖,且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奖项。曾获得上述奖项的申请人,从最近一次获奖年度起,须间隔不少于2年方可申报“李佩优秀教师奖”、“朱李月华优秀教师奖”,间隔不少于4年方可申报“李佩教学名师奖”。  

2.只参加集中教学的授课教师从院系推荐,只参加所级教学的授课教师从研究所推荐。  

三、评审程序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实行按各奖条件遴选、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  

2.从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教学能力与水平、课程思政建设与效果、科研与学术水平等方面,综合考察、遴选相应奖项的初步候选人上报国科大。  

3.遴选结果在园网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  

四、系统填报和材料提交 

本次评奖通过“奖助系统”的“教师奖申请”模块进行申报。相关材料均在系统中上传和提交,无需提交纸制材料。  

1.时间:20221010-10232400,逾期不再受理。  

2.登录方式:申请人登录SEP通过奖助系统完成相关操作,操作说明详见《中国科学院大学奖助系统(奖教金)操作说明》(附件2  

3.申请人仅能在系统申报一个奖项,无法提交多个奖项。   

4.各申请人须将近5学年各类教学及科研成果的佐证材料(电子版或扫描版)上传至系统。佐证材料包括已出版教材、教辅、专著的封面及印有版次的内页;已发表的文章带有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及发表时间页;科研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奖励证书等。  

五、联系人及电话 

咨询联系:王雪琦

联系电话:0871-65160966

奖助系统技术联系人:潘老师(中国科学院大学) 

联系电话:010-8825662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