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子站群! 2022/04/06 上午9:17:24 星期三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图书馆 > 服务指南

入馆时间
上 午    8:30-12:00
下 午    2:00- 5:30
每周一至周五开放,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闭馆。


一、入馆须知

1、随身携带物品请放在指定地点;
2、禁止在文献上圈划、折页,阅读完毕的文献请放在阅览桌上由工作人员上架,以免乱架;
3、陈列于柜里的工具书,读者可向工作人员借阅,完毕后交还工作人员;
4、库内书刊,如要携带出馆,必须在出纳处办理借阅手续;
5、爱护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6、自觉维护馆内卫生,保持安静。
  

二、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等安全保卫工作。
2、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3、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馆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拉电线、网络线,严禁使用电炉等负荷较大的电器,不准在馆内存放易燃及其他可燃物品。
4、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电器开关和照明设备与图书、资料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的距离。
5、图书馆的公共计算机是电子阅览的重要设备,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
6、每天闭馆前,工作人员必须对图书馆进行认真检查,包括门窗、水、电、中央空调、照明、设备、消防系统等,并认真进行记录(备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7、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全馆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8、图书馆的门锁钥匙必须妥善保管,未经允许不能私自借出和私自配备。保护图书馆公共财产。
9、对着火、漏水、打架、急病等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应及时报告中心主任或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解决处理。
10、图书馆工作人员和读者应共同遵守以上规定。若有违反者,分别酌情处理。
三、数字资源使用管理
1、 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的授权用户包括本园在职职工和研究生(以下简称“授权用户”) (IP控制)。
2、 本园图书馆的电子资源包括由国内外出版商正式发行的,并由版纳植物园图书馆购买了本园IP范围内使用权的网络资源,包括数据库、电子期刊、电子图书、多媒体资源等(以下简称“电子资源”)。
3、 授权用户在使用电子资源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版纳植物园的有关规定,并遵循合理使用的原则。在使用本馆馆藏电子资源时,如有下列行为之一,按违规处理:  ① 滥用电子资源,超过正常阅读速度,连续、系统、批量地对电子资源进行下载。(因各数据库商对“滥用”的界定标准并不一致,但一般认为,超出正常阅读、浏览速度就视为滥用,比如在一小时内下载超过百篇以上的全文文献、对某本期刊整本或整期下载等。)  ② 使用软件、工具批量下载电子资源。③ 私设代理服务器使用电子资源,或私设代理服务器供非授权用户使用。④ 未经电子资源拥有者授权将文献下载提供给非授权用户(指非本园人员),或以此非法牟利。⑤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我园规章制度的行为。 
4、 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将会与园相关部门协商,认定结果将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视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给予违规者相应处理。   ①违规者到图书馆接受调查并提交书面检讨。   ②对违规者进行批评教育,并通知其导师或所在部门领导。   ③在图书馆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违规者删除恶意下载的文献或数据。   ④在图书馆主页上予以通报批评。   ⑤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给电子资源出版商,取得对方的谅解,以解除IP封锁。
5、因违规行为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纠纷,由违规者承担。
 
四、数据库管理
1、图书馆相关数据库的服务器和软件须由本园网络工程师管理和安装;外人不得随意更改。
2、阅览室的期刊(现刊)一律不外借,馆内备有复印机和扫描仪,保证文献的复印和扫描;
3、书刊借出数量限定在职工15册,学生10册,每册可续借 1 次;4、所有书刊借阅期限均为三个月;
5、新书上架展示一周,展示期间可预约借阅,一周后按读者预约顺序借出;
6、读者所借书刊期满如需继续使用,须持书刊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但有人预约则不予续借;
7、读者所需书刊如已借出馆外,可办理预约手续,待书刊归还后通知来馆借阅;
8、读者所借书刊必须按期归还,凡逾期不还者,按逾期罚款规定罚款,直至原书归还;
9、出国进修、留学人员和出差时间在三个月以上者,须事先来馆办理手续(出国人员必修事先将书刊还清。才能办理出国手续;出差人员必修办理续借手续),否则将按超期罚款制度办理。
 
五、借阅管理
1、图书馆实行开架服务;2、阅览室的期刊(现刊)一律不外借,馆内备有复印机和扫描仪,保证文献的复印和扫描;3、书刊借出数量限定在职工15册,学生10册,每册可续借 1 次;4、所有书刊借阅期限均为三个月;5、新书上架展示一周,展示期间可预约借阅,一周后按读者预约顺序借出;6、读者所借书刊期满如需继续使用,须持书刊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但有人预约则不予续借;7、读者所需书刊如已借出馆外,可办理预约手续,待书刊归还后通知来馆借阅;8、读者所借书刊必须按期归还,凡逾期不还者,按逾期罚款规定罚款,直至原书归还;9、出国进修、留学人员和出差时间在三个月以上者,须事先来馆办理手续(出国人员必修事先将书刊还清。才能办理出国手续;出差人员必修办理续借手续),否则将按超期罚款制度办理。
 
六、赔偿办法
1、逾期归还图书和过刊借期为 3 个月,凡逾期者,按每本(卷、册)每天罚款 1.00元。
2、损毁书刊    ①指涂画、批注、圈点、污损、撕毁书刊等;    ②损毁情况较轻,经过修复,可继续借阅的书刊,赔以原价; ③损毁情况严重,影响阅读,按原书价的5倍赔偿; ④剪窃书刊内容及插图者,按原书价的5倍赔偿; ⑤偷窃书刊者,交园有关部门处理。
3、遗失书刊遗失书刊应及时报失,尽量购买原版本书刊赔偿,否则按下列办法赔偿:    ①普通图书按原价的5倍赔偿;    ②期刊(合订本、单行本)按该刊全年价的5倍赔偿;    ③特种文献(工具书)、外文原版书刊,按原价的5倍赔偿; ④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又重找回者,半年内可凭赔款收据来馆办理退款手续。